
卡博替尼使用时避免与食物同服,即药前2小时、服药后1小时内不要进食。持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无法耐受的不良反应。服用时请整粒吞服。 卡博替尼的半衰期为100小时(59~136小时,与剂量和疗程无关),血药浓度与抗VEGFR活性显著相关,最大耐受剂量(MTD)是175mg每天口服一次,标准剂量为125mg每天口服一次。
卡博替尼治疗期间要注意什么【点击咨询】?
1、血栓形成事件:对心肌梗死,脑梗死,或其他严重动脉血栓栓塞事件终止卡博替尼。2、
伤口并发症:对裂开或需要医学干预并发症终止卡博替尼。3、
高血压:有规律地监视血压。对高血压危象终止卡博替尼。4、颌骨骨坏死:终止卡博替尼。5、掌足红肿综合征(PPES):中断卡博替尼,减低剂量。6、蛋白尿:监视尿蛋白。对肾病综合征终止。7、可逆性后部白质脑病综合征(RPLS):终止卡博替尼。8、胚胎胎儿毒性:可致胎儿危害。建议妇女对胎儿潜在风险。
如果服用卡博替尼之后呕吐,不要补服,直接等到下一次服药时间服药即可。如果忘记服药,那么需要及时补服,如果与下一次服药的时间间隔少于12小时,那么就不要补服了,直接等到下一次服药时间服药即可。不要因为补服而单次用药过量。服用卡博替尼期间,不要摄取已知可抑制细胞色素P450酶的食物(如葡萄柚,葡萄柚汁)或营养添加剂;不要摄取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。即:柠檬、柚子、橘子类水果或果汁,以及含有营养添加剂的食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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