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继部分省级抗癌仿制药医保支付标准调整后,国家医保局办公室、人社部办公室、卫计委办公室联合下发文件,对国家谈判抗癌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和采购价格也进行了相关的调整。 对抗癌药比较关注的人,可能都知道,从今年五月一日起,进口抗癌药品关税降至零,同时,原来16%的增值税可选择按照3%的简易纳税征收。 对抗癌药减免税政策的具体内容包括:“进口抗癌药零关税、部分进口抗癌药按照3%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、企业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%缴纳流通环节的增值税”。 但三个月过去,税降了,部分省也采取了许多措施降价,但许多医疗机构却没有感到价格下降,部分患者也没感受到调价的实惠,原因一方面是价格传导到终端需要一段时间,另一方面则是有些省已经“动”了,但还是有少数省份“动作”不明显。 于是,国家示范性的对相关谈判药品进行降价,既是表明一种降价的坚决态度,也是无声地督促相关区域抓紧落实降价措施。 如果您有相关方面的问题,可以拨打绘佳健康客服电话:0532-80921197进行咨询,也可点击绘佳健康网址访问绘佳健康官方网站http://www.zhonghuijia.cn/或微信搜索huijiayiliao关注并在线咨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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